当前位置 :
公安正科提副处的条件是什么
更新时间:2024-04-27 20:38:48

1、提任县(处)级领导职务的,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。

2、提任县(处)级以上领导职务的,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。

3、提任县(处)级以上领导职务,由副职提任正职的,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,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,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。

4、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,其中地(厅)、司(局)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。

5、应当经过党校、行政院校或者组织(人事)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,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,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。

6、身体健康。

7、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,应当符合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规定的党龄要求。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,可以破格提拔。破格提拔程序另行规定。

8、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。越级提拔的,应当报经上级组织(人事)部门同意。

关键词: 公安 副处 条件 什么

大地查专稿内容,转载请注明出处
不够精彩?
大地查(dadicha.com)汇总了汉语字典,新华字典,成语字典,组词,词语,在线查字典,中文字典,英汉字典,在线字典,康熙字典等等,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,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。
声明: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,根据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,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,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

邮箱:  联系方式:

Copyright©2009-2021 大地查 dadicha.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1002823号-10